2004年10月1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精神疾病患者增多 精神卫生立法空白
王晓鹏桑海波

  据相关资料显示,因社会压力增大,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人数持续上升,因未及时进行心理治疗演变成精神病患者的人数也持续上升。目前,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每月接纳的精神病患者高达一百五六十人。
  据了解,因为多数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一般都会对外隐瞒病情,因此卫生部门对山东到底有多少精神病患者还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。由于大多数患者姓名、住址等都是假的,造成病人出院后医院无法与之建立起联系,后续治疗无法实施。另外,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对这一弱势群体进行保护,也没有任何资金救助,一些患者最后因资金不足不能坚持长期治疗,很多病人出院没多久病情就复发。
  据有关专家介绍,英国于1880年颁布了《精神错乱者法》,开了精神方面立法先河。我国于1985年开始着手起草《精神卫生法》,但至今该法未能出台。按照国际惯例,精神病的防治费用主要由国家承担,但若出现意外则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。而在我国,是否由地方政府来承担患者治疗费用成为立法的瓶颈。(王晓鹏 桑海波)